离婚后拖欠前妻补偿款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讯(蒲杺妍记者刘晏男)5日,平武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魏某实施司法拘留后,及时动员其家属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促使其履行法律文书判决事宜,最终促成魏某清偿债务,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魏某于2016年7月在老家登记结婚,于2017年1月生育一女。后因双方工作性质长期分居两地,导致感情疏远,关系破裂。后魏某作为原告向平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婚姻解除决定,法院即作出判决书,判令婚生女魏某某由魏某抚养,魏某向李某支付补偿款17万元,于2018年7月1日前支付7万元,余下10万元于2019年6月7日前付清。魏某在履行完7万元补偿款后,余下10万元一直未履行,申请人李某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将魏某起诉至平武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此案后,申请人李某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固定资产及现居地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为执行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李某表示,被执行人所有资产均在其父母及现任妻子名下,魏某名下无固定资产,但有固定收入,具有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对魏某依法查证,并向魏某送达《财产报告令》《执行通知书》。在收到法律文书后,魏某拒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后执行法官将其从家中带到法庭。双方当事人到庭后,执行法官积极开展法律宣讲,试图进行调解,但魏某一直以没钱、尚有其他债务为由,拒绝履行案涉债务。鉴于魏某多次无视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在此期间,迫于司法权威性,被执行人魏某主动承认并表示愿意积极改正。申请人李某要求除应履行的10万元补偿款外,还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延迟履行金3237.50元。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魏某即刻履行了支付义务,法院依法解除了对魏某的拘留。
新闻推荐
罗春平(左)检查野外相机拍摄情况罗春平在雪山上开展巡护工作8日,记者从四川平武县获悉,扎根深山18年的“80”后小伙...
平武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武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