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亮剑执行难让“老赖”无处可躲

绵阳晚报 2019-07-16 07:39 大字

扣押老赖豪车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司法公信力。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处于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为此,绵阳市多个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精准发力,全方位、高威慑、重惩戒、多角度亮剑“执行难”,让老赖们“无处可躲”。

■原野唐占泓龚传茹何香锐记者邓勇文/图

●平武法院

行政单位拒不协助执行

法院开出5万元罚单

范某某、邓某某与平武某生态园(以下简称:生态园)在承揽合同上发生纠纷,因生态园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7月向平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生态园在平武县某局有项目资金60万元,因工程未竣工尚不符合拨款条件,该局暂未向其拨付,法院遂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笔项目资金中的86175元予以扣留。然而,2017年12月,生态园擅自将该笔扣留款领走,转入投资人个人账户。在与该局多次沟通无果后,平武法院于2018年4月向该局发出《限期追回擅自支付款项通知书》,要求在十日内如数追回款项,但该局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

2018年8月,平武法院依法扣划平武县某局银行存款86175元至法院案款专户。该局随即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平武法院审查后驳回异议申请,后该局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平武县某局的复议请求。得知复议结果后,平武法院迅速整理相关材料并引导申请执行人向市中院申请启动再审程序。2019年3月18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市中院作出的复议裁定。2019年4月,平武法院将从平武县某局扣划的86175元案款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至此,该案执行完毕。近期,平武法院就平武县某局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

另一方面,平武法院还以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为抓手,向涉公职人员被执行人集中亮剑,采取多项执行措施攻坚克难。2019年1月,该院梳理涉公职人员被执行人案件19

件,案件主要为金融担保类,涉公职人员24人次。通过上述措施的有力实施,截至6月,执行到位金额106.55万元,执结案件10件,促成达成和解协议6件。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当承担起与其权力相应的社会责任,助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为此,平武法院依法将失信公职人员纳入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会同公安、航空、铁路、银行、不动产等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对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不申报财产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同时,向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上级机关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履行督促义务、行使监督责任,并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并向其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其工资及奖金予以扣留,经被执行人申请,法院审查后保留其基本生活费用。针对协助执行单位及个人拒绝协助、妨碍法院执行活动的,依法追究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涪城法院

跨省追击摸排3天异地扣押老赖豪车

“老赖欠债上百万,却把自己被查封的豪车转移到外省,这事还有没有人管?”“我来管!”

历经三天三夜的追踪和调查,跨越2000多公里,轮番经受广州的酷热和暴雨,近日,涪城法院执行干警终于在广州白云机场停车场找到涉案豪车,并在机场派出所、交警、物管公司等单位的协同配合下,完成对该车的扣押。

2013年2月到9月,原告兰先生先后六次向被告黄某转账1150万元,并约定了相关利息。可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黄某却“耍起了赖”,无奈之下,兰先生一纸诉状将黄某告上法庭。最终,经过法院判决,黄某还需支付尚未还清的借款140万并支付利息。法院判决后,黄某却一直不肯执行。随后,相关部门决定依法对黄某名下的车辆进行查封,不过,价值不菲的车辆却早已没有了去向。

前不久,涪城法院接到申请人兰先生的电话,表示在广州见到了黄某的豪车。得到消息后,8日上午,涪城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广州。由于车辆一直处于流动状态,寻找起来十分困难,法院干警在广州酷热且暴雨的天气条件下层层摸排,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终于在10日中午,在广州白云机场停车场内发现了案涉车辆。据了解,因为黄

某还同时欠他人钱,便私下把车辆予以抵押,这才被人开到了广州。随后,法院干警和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并详细告知了相关法律政策。当晚10时许,案涉车辆在被查封后拖上拖车,启程运回绵阳。12日早上,车辆顺利抵达涪城法院。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此,法官也奉劝所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切勿妄图通过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否则只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游仙法院

“夏季雷霆”发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为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7月以来,游仙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夏季雷霆”执行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惩“老赖”,彰显司法权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中,法院首先充分利用绵阳本地主流媒体及微信公众号、LED大屏幕等媒介,集中曝光一批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在执行曝光的威慑下,四川某公司申请执行绵阳某厂仲裁一案,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陶某某迫于舆论压力,主动履行30万元执行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据统计,截至7月12日,已有7名被曝光人员主动履行债务41.68万元,11人因怕被曝光主动履行17.14万元。在增强曝光力度的同时,法院还加大了对被执行人的查控力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对于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行为,集中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据统计,“夏季雷霆”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游仙法院共执结95件,实际到位标的额130余万元,拘留7人,罚款14.0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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