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平武法院实现首例“跨域立案”

绵阳晚报 2017-12-26 08:10 大字

本报讯(董远琴特约记者黄志富)日前,平武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绵阳市某物资公司诉平武县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诉状及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查,被告平武县某建筑公司的住所地虽然在平武县,但原被告双方在2015年3月签订的《钢材购销合同》中载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起诉。”

根据这一条款,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该案应由绵阳市涪城区法院管

辖。当即通过电话向原告方耐心告知诉讼管辖权有关规定,介绍有关“跨域立案”制度,建议该案采用“跨域立案”,既节约时间,又免除诉讼奔波之苦。原告方明白后,工作人员随即将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证据材料扫描后,通过“司法协作管理系统”提交至涪城区法院。为原告成功省去了前来平武县的诉讼成本,享受到了“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的司法便利。

据介绍,这是平武法院成功实现的首例“跨域立案”。

新闻推荐

平武法院:辗转两省为农民工讨薪

本报讯(唐占泓赵银熙)平武县法院执行办案法官辗转安徽芜湖、江苏南京等6个省外地区,日前为25名农民工执行到位劳务工资案款130余万元。原告任某某与被告安徽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平武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平武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