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协作平武法院执结涉两千万元大案
本报讯(唐占泓唐红特约记者黄志富)日前,一起涉案约20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平武县法院法官的努力,多部门协作成功执结。这是该院建院以来,单案兑现金额最高的执行案件。
绵阳某银行与绵阳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房产公司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为购房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承担按揭购房的绵阳某银行因此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后经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房产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为绵阳某银行就涉案房屋办理两证,若房产公司因自身原因,未按约履行相关办理两证的义务,就要返还绵阳某银行已付按揭购房款7304616元,支付赔偿款7304616元,并赔偿绵阳某银行对该房屋的全部装修损失673930元,同时还要支付与案件相关的诉讼费、执行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总计约2000万元。
因房产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办理两证的义务,某银行遂于今年6月向平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局法官对被执行人房产公司的财产进行查控无果后,迅速展开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经营状况较差,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已经没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
平武法院立即组织力量,在立即查封房产公司名下的土地、房屋后,继续通过多渠道调查房产公司的资金情况,走访中发现,房产公司被查封的土地和房屋属于政府棚户区改造范围,近期将获得政府支付的一笔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款。
得知这一重要信息后,法院在迅速向平武县委、县政府汇报此案情况的同时,组织住建局、国税局、地税局、国投公司以及案件双方当事人等单位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房产公司同意将拆迁补偿款用于支付案款。至此,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既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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