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法院 发出司法建议书督促银行履责

绵阳晚报 2022-03-31 11:43 大字

本报讯(周翠香曹露绵报融媒记者邓勇)“商品房预售资金应专款专用,为维护广大商品房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特建议你公司切实履行对该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专用监管的职责……”近日,绵阳某银行收到了一份来自涪城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

该事情起源于一起执行异议案件。异议人四川某公司要求法院解除对其名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的冻结。审理法官在审查证据过程中,发现异议人提供的账户交易情况有异常,经仔细核对发现,账户清单中存在部分项目预售资金未进入到该专用账户、账户资金未专用于该项目建设、账户资金有支付其他案件案款以及向他人支付借款的等问题。该账户开户银行对开发商不按规定使用账户资金的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限制,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

为此,涪城法院向该账户开户银行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对开发商专用账户的监管职责,维护广大商品房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该银行收到司法建议后,向法院《复函》,承诺后期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好监管职责。

此份司法建议的发出,是涪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延伸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的有效举措,是法院参与社会综合管理的重要方式,有利于督促银行履行好监管职能,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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