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两员三长”:工作到哪里,法治就跟到哪里
绵阳市游仙区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系列报道之一
法治建设末端体系不完善、镇(街道)依法治理议事协调机构设置不规范,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绵阳市游仙区给出了答案。该区率先探索,创新实行镇(街道)“一委两员三长”模式,构建一体贯通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有力有效推进法治游仙建设。
设立“一委”,健全依法治镇(街道)领导体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在镇(街道)党(工)委建立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的通知》,指导各镇(街道)参照依法治区委员会机构设置设立镇(街道)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任办公室主任,人大副主席或依法治理办主任担任专职副主任,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区政法委员任办公室主任,人大副主席或依法治理办主任担任专职副主任,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各镇(街道)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构建起覆盖全区、延伸各级的全面依法治区领导体系。
配备“两员”,形成法治联络督导工作闭环。设立法治联络员,由镇(街道)依法治镇(街道)办主任担任镇(街道)法治联络员,村(社区)平安委员担任村(社区)法治联络员,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联络员、区级部门联络员一道,构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闭环联络网;派出法治督导员,区委依法治区办向镇(街道)派驻法治督导员,由区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所长担任,镇(街道)党委依法治镇(街道)办向村(社区)派出法治督导员,由驻村(社区)干部担任,切实强化基层法治工作督促指导。
聘任“三长”,织密基层法治工作网络。加强镇(街道)重点单位法治建设,支持鼓励学校、医院、企业等重点单位聘请政法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志愿者担任法治副校长、副院长、副厂长,以“三长”设置为引领,延伸基层法治工作网络,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截至目前,绵阳市游仙区12个镇(街道)党(工)委均设立了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设立区级法治联络员60名,镇(街道)法治联络员12名,村(社区)联络员172名;派驻镇(街道)法治督导员12名,派出村(社区)法治督导员172名;12个镇(街道)共选聘法治副校长43名、法治副院长58名、法治副厂长8名。通过探索建立镇(街道)“一委两员三长”模式,推动实现区、镇(街道)两级依法治理指挥体系贯穿联动,进一步激发全面依法治区监督管理内生动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法治游仙建设,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孟雪 何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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