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结识“多金”男友 借了2万多就失联

绵阳晚报 2021-12-02 07:46 大字

小美(化名)有点想不通:这个在直播平台上认识、自称北京有房且在多地做生意的“男友”,怎么会在借了自己不到3万块钱以后,就彻底失联了呢?直到现在,她才恍然醒悟,原来,自己遇到的并不是什么白马王子,而是骗子。

■苏奇元卫星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邓勇

◎案件回放

闲来无事的时候,小美喜欢在网上看看直播,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某直播平台上认识了1985年出生的男子梁某某,并交换了微信号码。梁某某称自己是北京人,名叫“王小染”,在北京有房产,且在北京、成都等地做生意。在取得小美的信任后,二人以男女朋友身份交往。

2020年1月23日至2月4日期间,梁某某先后四次分别以疫情期间银行未开门但需要给员工转账、给员工发红包、姐夫要用钱等虚构理由,向小美提出“借钱”的请求。想着“男友”等钱急用,小美也没有迟疑,先后共计打款2.8万余元。然而,这借出去的钱就如同石沉大海,彻底没有了回应。更让小美无语的是,在多次催促梁某某还钱后,对方的手机开始处于关机失联的状态。无奈之下,小美选择了报警。

◎法院判决

不久后,梁某某被抓获归案。经查,梁某某实则为安徽省六安市人。2007至2010年期间,三次因盗窃罪被处罚。本案中,梁某某在骗取了小美2.8万余元后,除了转给妻子3000元之外,其余钱财均通过给平台主播刷礼物等方式挥霍殆尽。

盐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宽处理。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梁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退赔受害人小美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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