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这些车主交警请你快来接受处理

绵阳日报 2021-11-14 07:22 大字

本报讯(王兆可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刘晏男)11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获悉,截至目前,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交通管理中扣留超过3个月尚未接受处理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共计37辆,经通知仍未前来接受处理。

交警部门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尽快提供扣留机动车合法证明,到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管服务大厅接受处罚。逾期仍不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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