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语》看孔子的文艺范儿

绵阳日报 2021-10-31 07:30 大字

□王晓阳(绵阳)

鲁昭公二十五年(前517年),鲁国发生内乱,季氏、孟氏、叔孙氏三家专权,驱逐昭公。此时,35岁的孔子从“十有五而志学”以来,已经学问通达,名声在外,且有志于政。孔子意识到留在鲁国已事不可为,于是,前往齐国。齐景公向孔子问政,孔子提出了在后世成为封建政治生活秩序的著名准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此话深得景公君心。然而,也许是晏婴的阻挡,也许是孔子的总体政治观点并不实用,景公最终没有任用孔子。大约两年,孔子怏怏返鲁。

当然,孔子在齐国并非一点都没有收获。作为一个造诣深厚的音乐人士,闲暇之余,孔子与齐国音乐界相处得如鱼得水,他与齐国执掌礼乐教化的太师们一起鉴赏点评美妙的音乐,互相切磋观点,他特别对相传是虞舜时流传下来的古乐《韶》心驰神往。对此,《论语·述而》有生动的记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音乐的魅力太大,竟让孔子长时间陶醉其中而尝不出肉的滋味,对音乐的喜爱竟使孔子忘掉了口腹之欲、物质享受。这里既说明《韶》乐之美,也表明孔子音乐修养之高、鉴赏力之强。

在一般人心目中,《论语》是一部人生大书、道德全书,孔子是一个板着面孔的教育者、说教者,反复告诫人们如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然而,细读《论语》,我们发现还有一个不一样的孔子,一个浑身具有文艺细胞、充满文艺范儿、也可以说是文艺大师的孔子。

音乐是孔子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先看两则《论语·述而》篇中的记载。

其一:“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孔子不仅是一个音乐鉴赏家,而且还是一个歌唱家,他经常与同好们一起唱歌,如果有谁唱得好,他会当场学习,请这位高手再唱一遍,然后自己跟着唱。显然,孔子与后世儒家特别是宋明理学家的区别很大,后者往往一心学道、习理,无暇他务,常常过于拘谨、刻板、正经,失去很多人情和人生趣味。

其二:“子于是日哭,则不歌。”音乐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成为孔子的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离的一部分。从《论语》这则记载中可以看出,孔子每天都是要习唱歌曲的,只有在参加别人丧事的那天,限于礼仪,他才不唱歌,因为他是一个坚守礼节的人。

即使在恶劣环境下,孔子也没有放弃他对音乐的挚爱。据《论语·卫灵公》第2章记载:“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鲁哀公三年(前492年),60岁的孔子仍然在卫、宋、郑、陈、蔡等国之间颠沛流离,寻机问政。在从陈国前往蔡国途中,孔子一行被围困在陈国的一片旷野之中,最后断粮断炊。随从的学生们饿病了,站都站不起来。然而,孔子仍然与大家一起奏乐唱歌,鼓舞士气,据《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讲诵弦歌不衰”。一向直爽鲁莽的学生子路很不高兴,质问孔子:“君子也有穷得毫无办法的时候吗?”孔子说:“君子虽然穷困,但还是坚持着、忍受着;小人一遇穷困就无所不为了。”信仰与音乐的力量支撑着孔子任何时候都坚守君子之道。

面对礼坏乐崩的时代环境,孔子的追求和理想是孤独的,他常常无话可说,即使有话也无人听,音乐往往成为他袒露心声、疗治心伤的最佳渠道,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据《论语·宪问》第39章记载:“子击磬于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

卫国是孔子停留时间最长、寄希望最大的国家,为了接近卫灵公,孔子不惜冒着被学生指责的道德风险去见卫灵公名声不好的妃子南子。即是如此,孔子还是没有得到重用,无处可诉之际,他只好击磬(一种乐器)以自解。恰好被一位背扛草筐、从旁经过的隐士听见,这位隐者说,这个击磬的人有心思啊!

鲁哀公11年(前484年),68岁的孔子从卫国返回鲁国,结束了14年游历不定的生活。孔子周游列国推销他的治国理政之道失败后,没有像他说过的“乘桴浮于海”,也没有“居九夷”,而是回到鲁国,一心从事教育,同时开始“删《诗》《书》、正《礼》《乐》”等工作。他在《论语·子罕》中说:“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晚年的孔子让过去比较混乱的《雅》《颂》等诗歌、音乐各归其适当的位置,延续了周公的事业,维护了传统的礼制。显然,如果没有高深的艺术造诣,要完成对音乐的整理订正是不可能的。

孔子不仅是一个高超的艺术家,还是一个具有卓越见识的文艺理论家、评论家,他提出的许多文艺观点,同他的人生修养、治国理政观点一样影响深远。

他在《论语·阳货》中提出著名的“兴、观、群、怨”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希望年轻人都要学习诗,因为学诗可以启发思维,可以观察天地万物,可以融入群体,可以讽谏时政。学习诗近可以用来事奉父母,远可以事奉君主;还可以多知道一些鸟兽草木的名字。

孔子提出,诗具体有四大作用:兴、观、群、怨。“兴”是指艺术的联想作用,通过比喻的表现方法来使人产生联想,引发发自内心的真诚感情;“观”指艺术体察民情的作用,诗歌真实地反映社会政治和道德风尚状况,因而能让人从中观察出政治的得失和风俗的盛衰;“群”指艺术凝聚人心的作用,诗歌可以使人互相交流感情,找到共鸣,加强团结;“怨”指艺术的讽谏作用,诗歌可以对现实中的不良政治和社会现象进行讽刺和批判。

“兴、观、群、怨”说是孔子文艺思想也是中国古代文艺思想的精华所在,除了谈到诗歌的认识功用之外,还接触到了诗歌的抒情性、感染力等一系列本质特征。这段话的归旨虽在“事父”“事君”的社会政治作用,但孔子能把“兴”放在首位,表明他能从文艺本质特征出发,敏锐地认识文艺作品的感发作用,深刻地注意到文艺的社会作用只能通过美感的心理活动来实现。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对后世的诗论产生了很大影响,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强调文学的现实主义精神。

在《论语·八佾》中,孔子评论了古代的《韶》乐和《武》乐,提出著名的“尽善尽美”观点,原文是:“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这里的“美”指形式,“善”指内容。孔子赞扬《韶》乐内容形式俱佳、尽善尽美,认为《武》乐形式虽美但内容有欠缺、未尽善。孔子没有说明理由,三国时何晏在《论语集解》中引孔注曰:“《韶》,舜乐名,谓以圣德受禅,故尽善;《武》,武王乐也。以伐取天下,故未尽善。”意思就是,因为舜的天子之位是由尧“禅让”而来,是德取天下,所以《韶》乐“尽善”。而周武王的天子之位是由讨伐商纣王而来,靠的是武力,虽是正义之战,但毕竟有“杀伐之声”,所以《武》乐“未尽善”。

孔子这段话提出一个深刻的美学命题也是伦理命题,即美与善的关系问题。孔子更重善,认为善就是美,以善为美。如果内容不善甚至恶,孔子是坚决反对的。他在《论语·卫灵公》中说:“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郑声”指当时郑国的音乐,“淫”指奢侈淫靡,败坏道德风化,因此,孔子主张“放”,也就是禁止。在孔子看来,美与善相比,善更为根本。外在的美与内在的善,不可或缺;只有二者有机结合、互相统一,才是最为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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