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力争未来几年中全市新增市场主体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总量突破55万户 绵阳在全省率先出台培育壮大市场
(记者 任毅 张宇)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护好和发展好市场主体,就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为持续深入贯彻国省关于“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推动绵阳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绵阳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近年来,绵阳市场主体发展总体态势良好,总量稳居全省第二位。”据绵阳相关人士介绍,截至目前,绵阳市场主体突破41万户。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绵阳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该《意见》,旨在通过该《意见》的实施,确保未来几年中全市市场主体增量和总量均达到全省地级市领先水平,新增市场主体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到2025年底市场主体力争突破55万户。
记者从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意见》从优化“政务环境、发展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四大方面协同发力,并细化为极具含金量与操作性的19条硬措施。在大力优化政务环境,为市场主体增活力方面,《意见》提出了5条措施,如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实行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对不涉及前置审批及安全、环保的市场主体,可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作为证明,无需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企业注销“一网通办”、“一事联办”。
在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为市场主体强动能方面,该《意见》提出7条措施,主要包括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立足产业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和企业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形成的科技成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转移转化;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积极发展新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带动小农生产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扶持力度,壮大平台内市场主体数量和规模等。
在大力优化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添助力方面,《意见》提出将完善主体发展奖励政策,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对新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功通过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获得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给予奖励;对获得国省市质量奖和主导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技术标准制修订的企业给予奖励,并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税收优惠政策,以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大力优化法治环境,为市场主体减负担方面,该《意见》明确提出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高风险环节监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要严格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强化监管信息综合运用,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加快修订与市场主体享受公平、公正待遇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该《意见》还明确提出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地、强化督办考核”,将市场主体发展户数纳入对各县(市、区)、园区的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核,建立通报机制和约谈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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