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随意变道 旁边车辆遭了殃
本报讯(景怡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邓勇)开车上路,变道可不能随心所欲,想变就变,否则很可能会引发严重后果。不信,就一起来看三台公安交警公布的这起案例——
10月6日,王某驾驶一辆黑色小型客车,沿G247国道从绵阳往三台方向行驶,行驶至长坪执法服务站时,因避让右侧车道小型客车,与道路中间路墩相撞,造成驾驶人、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三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快速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民警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调取事发路段监控录像,还原了事故经过:当天14时许,孙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客车沿G247国道由绵阳往三台方向行驶,行驶至长坪执法服务站时,由于未仔细观察道路情况,驶入长坪超限检测站货车专用车道,发现情况后,孙某在没有观察后方来车,也没有开启车辆转向灯的情况下,直接变更车道,没有注意到同向左侧车道内正常行驶的由王某驾驶的黑色小型客车。由于事发突然,为避让孙某驾驶的白色客车,王某的黑色客车直接与道路中间的路墩相撞。
针对此次事故,记者近日从三台公安交警方面了解到,经查,孙某驾驶的白色客车未按规定变更车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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