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读记》选载之五 见义不为,无勇
◎王晓阳(绵阳)
子曰:“非其鬼①而祭之,谄②也。见义③不为,无勇也。”
——《论语·为政》
【注释】
①鬼:古代人把死去的人都叫鬼,这里指死去的祖先。
②谄(chǎn):谄媚、阿谀。
③义:正义之事。
【译文】
孔子说:“不是自己死去的祖先,你却去祭祀它,这就是谄媚。见到应该做的正义事情,却不做,就是怯懦。”
【读记】
在本章中,孔子实际上批评了人们的两种行为:一是不该做的去做,“非其鬼而祭之”;二是该做的不去做,“见义不为”。
“非其鬼而祭之,谄也。”指的是祭祀有该祭的和不该祭的,主要看目的和出发点。如果是为了崇德报恩,就该祭。如果是为了求福惧祸,就不该祭。
不该祭的去祭,必定心有所图,必然是献媚。现在很多人见神就拜,见菩萨就跪,并不是真正对鬼神有什么敬畏,而是心中有所祈求、有所恐惧,希望鬼神保佑自己升官发财、消灾弭祸,这种祈福性、恐惧性的祭拜就是孔子说的谄媚,不是真正的信仰。还有的人去祭拜有权有势者的祖先,也不是真正的尊重、缅怀,表面上祭拜的是死人,实际上是在希求活人的帮助,也是一种有所求的祭祀。
孔子还提出了“义”和“勇”的概念,这都是儒家有关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按何晏《论语集解》所注:义,所宜为。符合于仁、礼要求的,就是义。“勇”,就是果敢,勇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勇”不是乱为,不是天不怕地不怕,也不是简单的不怕死,而是一种战胜自己、克服私心的勇气。同时,“勇”的前提还必须符合“仁、义、礼、智”,才算是真正的“勇”,否则就是“乱”。就如我们现在一些官员,“不作为”固然值得批评,但“乱作为”也要制止,“乱作为”有时候比“不作为”的后果更严重。“作为”必须符合发展实际,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人民利益,不能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或为了自己的政绩。
“见义不为”是从否定的角度在说,从肯定的角度上说,就是“见义勇为”,这也是后世的一个常用成语。
(本文选自《论语读记》,王晓阳著,2021年6月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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