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吨钢筋一夜消失 原来是“内鬼”作案
“警官,我要报警!”2020年4月10日凌晨3时许,游仙派出所警务室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电话那头传来一男子慌张的声音:我们工地上十几吨钢筋不翼而飞了……
消失的钢筋,究竟去了哪里?又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在一夜之间将15吨钢筋盗走?伴随着法槌的敲响,这一切都有了答案。
■王军张黎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邓勇
突然“消失”的15吨钢筋
2020年年中,游仙公安分局举行了一起极具“分量”的盗窃案涉案赃物返还仪式。说有“分量”,那是因为向受害人返还的是被盗窃的钢筋,而且足足15吨,总价值约6万元。
这些钢筋,为何会成为失物?这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2020年4月10日凌晨3时许,游仙派出所接报警称,游仙镇某统建房建筑工地15吨钢筋被盗。民警连夜走访摸排、调取视频监控,大张旗鼓的侦查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心理造成极大震慑。警方介入此案后的第二天,一名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游仙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是自己一人所为。
仅凭一人之力,能悄无声息偷走15吨钢筋?民警一边听着嫌疑人的“故事”,一边结合侦查情况逐一核实、固定证据,仅用3天,就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被盗的15吨钢筋全部追回。
原来是有“内鬼”在作案
15吨钢筋,究竟是如何被盗走的?法院审理让细节浮出水面。
经查,案涉工程的建设方,是四川某建设公司,男子谭某某则在建筑工地上承包劳务。2020年4月,公司购置了一批钢筋,堆放于该工地内。因该批钢筋缺少交货单,数量无法清点,谭某某和其下属管理人员曹某、陈某某便共谋将该批钢筋盗窃并出售。期间,陈某某联系了兰某,让其过来开塔吊,兰某又叫上了胡某。同年4月10日凌晨1时左右,5被告人趁夜深人静,将15吨螺纹钢筋盗走,并于当日销赃,获款近4.5万元。之后,陈某某向兰某、胡某共支付了1500元“辛苦费”。
5人均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某、曹某、陈某某、兰某、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了盗窃罪。其中,谭某某、曹某、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兰某、胡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五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已退赔所盗物品,均可减轻处罚。
另经查明,被告人谭某某、陈某某此前还分别因为犯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刑。
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5名被告人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到二年三个月不等,缓刑二年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到一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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