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 绵阳市开出2021年首张生态环境罚单

绵阳日报 2021-01-15 07: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尹秦胥江)1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在进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巡察时发现,一家电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收集治理设施。作为2021年第一例环境违法企业,该局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记者跟随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来到这家位于经开区塘汛镇洪恩村的环境违法企业——四川云烽电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现已停工,正在进行整改,并在厂房内安装了集气灶等废气收集设施。

“我们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巡察中发现,云烽电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但是没有安装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巨威介绍,我们随即对企业下达停止生产通知,并要求其立即完善相关环保防污治理设施。“该企业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接下来,将立案查处,并按照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2—20万元的罚款。”

据四川云烽电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管唐小林介绍,按照治理方案,我们立即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生产线等,达到整改要求。同时,整改完成后,我们将在今后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要求,共同守护好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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