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打“小三”致昏迷 男子获刑8年

四川法制报 2020-12-22 00:58 大字

本报讯(袁福林李旭)近日,绵阳高新区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赔偿被害人损失19.88万余元。

今年3月7日11时许,陈某某在怀疑妻子张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情况下,故意在张某面前谎称自己出门要晚上才能回家,随后在其位于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桥铺的租住房附近闲逛。当日14时许,陈某某在租住房附近找了一根木棍带回家,回家后发现张某正与谭某某发生性关系,随即使用携带的木棍对谭某某进行殴打。在此过程中,陈某某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部、背部。随后,陈某某要求离婚并补偿小孩抚养费,同时拍摄张某与谭某某的裸体视频发送给谭某某的儿子,并使用鞋带、电线等工具捆绑谭某某,要求谭某某的儿子支付相关费用。在双方约定交接地点,陈某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当天,谭某某因头部外伤神智昏迷被送至绵阳富临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后转至绵阳市中心医院治疗,目前仍昏迷不醒,经四川西科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谭某某的损伤程度目前属于重伤二级,致残程度一级。

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他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同时,陈某某称被害人有过错应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及被告人认罪认罚应依法从宽处理的辩护意见,法院依法采纳。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新闻推荐

特种作业人 安全守护者

特检人员在电梯井道检验在罐外高处检测壁厚分析球罐裂纹缺陷位置走向进入罐内深处检测磁粉检测球罐入孔对接焊缝表面及近...

绵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绵阳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