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绵阳市将实施“十年禁渔”

绵阳晚报 2020-12-08 07: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敏)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也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而绵阳地处长江上游,担负着鱼类资源保护的重要责任。昨(7)日,记者从绵阳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从2021年1月1日起,绵阳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将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渔。

据统计,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绵阳市涪江流域范围内,鱼类种群从起初的96种,锐减至目前的70多种,大量珍稀特有物种资源衰退明显。“以前涪江里面看得到鱼类,现在基本上看不到了。”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实施的“十年禁渔”范围初步确定为:平通河、梓江、凯江、潼江河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涪江干流、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涪江干流一体或直接连通的水域。除此之外的其它水域,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今年年底之前自行决定禁捕范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其他水域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10年禁捕。”该负责人表示。

“禁渔后,绵阳市将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强力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特别是对‘电毒炸’‘绝户网’等重点违法犯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同时禁止以“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对涉嫌虚假宣传、过度营销、诱导欺诈消费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十年禁渔’实施后,绵阳市相关单位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打击非法捕捞的执法力度。”绵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禁捕时间和范围内,喜欢娱乐性垂钓的市民,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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