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社局推动裁审衔接提质增效
“感谢仲裁庭,让我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拿到裁决书,被申请人按照裁决给我支付了17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最初还担心要打几年官司呢,现在好了,终局裁决让我们这些工伤职工再也不用担心被恶意拖时间了。”2020年11月25日,余某打电话给仲裁员不停地表示感谢。
余某是某建筑公司职工,也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2019年2月,余某因车辆侧翻砸伤右小腿,受伤后家人就一直为这事在医院和用人单位之间奔走。2019年2月至次年4月,余某一直住院治疗,2019年3月19日,绵阳市人社局认定申请人余某因工受伤,鉴定为工伤捌级。该案件于2020年10月27日在绵阳市仲裁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在案件处理阶段,仲裁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终局裁决工作的通知》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工伤保险争议已经纳入终局裁决范畴,所有工伤案件均应按照法定标准进行依法赔偿。2020年11月2日,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11月25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余某支付赔偿款。
余某工伤赔偿案仅仅是绵阳市人社局推动裁审衔接提质增效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市人社局通过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不断推动裁审衔接工作,特别是今年疫情发生后,市人社局及时研判劳动关系风险,统一裁审标准,保证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市人社局创新裁审衔接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双方定期互通案件情况,通过共设专人联络、共编指导案例、共办普法宣传、共商问题处理等形式,建立裁审衔接机制。
同时,市人社局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制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事项清单,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申请,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时,明确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的时间范围。法院对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通知书》的申请优先立案,减轻群众诉累,并对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认定、超出基金报销范围的工伤医保费用处理等问题达成共识。
此外,市人社局还规范终局裁决程序,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劳动者请求用工单位支付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类争议纳入终局裁决,并且实行立案分流处理,确保案件单项请求对应终局裁决规定。
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市人社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假期、工资报酬、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待遇、仲裁诉讼程序等问题,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企业负责人、仲裁员、律师等多次开展研讨。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人社部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对29个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统一全市因疫情引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标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三年,绵阳市仲裁机构受理案件6154件,仲裁裁决案件2575件,起诉案件686件,裁审不一致31件,占仲裁受理案件的0.5%。(王婷婷李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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