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堂”议顺了心气议出了和气
兴合村村民在“议事堂”讨论垃圾清运事务
本报讯(记者杜畅文/图)“可以参照周边搞得好的村,采取政府支持一点,村民筹集一点,但每户每月垃圾清运费不能超过5元。”“每户均摊的话,那常年不在家的户头还交不交?”……近日,在游仙区忠兴镇兴合村,一场别开生面的乡村议事会正在进行,这是该村“议事堂”正在就垃圾清运收费事宜进行讨论。
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兴合村由忠兴镇原曲阳、光明、通兴三村组建而成,全村共有21个村民小组,1443户村民。以前,各村垃圾清运事务由村集体自行解决,清运费执行标准也不一样。建制调整改革后,包含垃圾清运费等一大批村级事务急需重新决策。众口难调之下,群众“议事堂”应运而生。
忠兴镇结合全市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在全镇15个村3个社区,建立18个群众议事堂。群众“议事堂”根据村(居)大小,由7-9人构成。议事堂成员由群众基础好、办事公正、有一定公信力的老党员、乡贤等组成。同时,镇政府在人、财、物以及管理制度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确保“议事堂”规范有效运行。
借助群众“议事堂”,如今,忠兴镇各村的很多公共事务实现了立行立改立办。不少的历史遗留问题也通过群众“议事堂”得到了化解。
1992年,忠兴镇在明龙村修建敬老院,因为多种原因当时土地权属没有明确。今年4月,明龙村村民提出土地权属诉求,多次到养老院讨要说法。因历时近30年,期间敬老院负责人、村组干部多次变化,这一问题就成了没人说得清的遗留问题。对此,村“议事堂”成员多方联系,四处奔走,找到了原任的村长、社长,还有原任的敬老院院长,通过了解情况,还原当时情况,证实了土地所有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自今年10月建立群众“议事堂”以来,忠兴镇各村“议事堂”共讨论决定了涉及村规民约草案修改、关爱老人、新村融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环境治理等事项30余次,以往是村干部“管群众”,现在是村级事务“群众管”。
“自从有了‘议事堂’,农村矛盾一扫光。村里事务大家议,民主决策心亮堂。”这是忠兴镇南桥村村民王宏文自编的快板,他说,原来以为又是停留在纸面上的创新,结果村里将小庙宇改造成了“议事堂”“阵地”,“议事堂”成员们正在对修建公用设施土地占用补偿形式挨家挨户征求意见,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越来越好的群众口碑让他感受了基层自治的强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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