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学校绵阳市已有5例
“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予录取”、“对已招录学生,若发现其父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必须根据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退学或转学到公办学校”……今年5月,绵阳市发布《绵阳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实施办法(试行)》。近日,记者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止到目前,绵阳已有5案5例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被限制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张永春记者邓勇
治“老赖”新招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
前不久,涪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杨某申请的执行案。因被执行人夏某、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杨某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子女夏某某在绵阳某私立学校就读的线索。2020年7月22日,法院执行人员前往该校核实确认线索属实后,立即向该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限制夏某某在该校的报名注册,现夏某某已转至公立学校就读。而就在该院审理的另一起执行案件中,一名已经在绵阳某私立学校读小学的学生,同样因为父亲的“老赖”行为,被法院采取限制就读措施不得不转校。
父母当“老赖”,孩子也会被牵连?还真有这么回事。
近年来,绵阳法院积极构建信用惩戒协作机制,探索建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措施运用,加快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5月,绵阳中院与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制定印发《绵阳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着眼解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一社会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敏感问题,按照依法公正、失信惩戒,保护受教育权、限制高消费的原则,分别对限制对象及范围、高收费私立学校的界定及名单、在读学生父母失信核查、就读限制执行等13项具体事项进行明确规范。
“一边是急待权益兑现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逍遥法外、与执行法官大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这是执行工作不可回避的社会痼疾,也是我们必须直面和攻克的难题。”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绵阳法院频出重拳,在拘留、拒执入刑等一系列强有力举措后,此次直指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这对于众多“望子成龙”的家长而言,威慑性不言而喻。据了解,截至目前,绵阳已有5案5例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被限制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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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理解上述《办法》的内容?记者选取了关注度较高的几点,邀请法院人员进行了专业解读。
1.什么是高收费私立学校?
高收费私立学校,就是指当年学费收费标准超过上一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减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剩余值,相对于公办学校的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据了解,“高收费私立学校”名单,由市教体局于每年5月底前发布并告知各县市区教体部门、人民法院和相应学校。
2.哪些人的子女会受到限制?
首先,需要明白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据了解,“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全国范围内各级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个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为企业或社会组织被限制消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受限对象就是以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支付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在绵阳境内入学就读的子女。
3.相关学校方面要做些什么?
《办法》规定,高收费私立学校应当做到:1.在招生简章中载明相关限制条文并向社会告知;2.接收新生入学材料时应当查询新生父母的信用信息,发现其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告知其面临的风险;3.对在读学生,应以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依据,落实限制要求。4.学校应于每年9月底前将限制情况书面向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等。
4.被限制的学生怎么办?
对因限制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教育主管部门需按照政策做好提前安排,保证其从下一学年开始到学生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对限制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由执行法院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帮助家长申请学生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就读救济,保障孩子公平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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