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硬”兼施 破解老旧小区“停车难”
拥挤的停车位
物业重新划定过的车位线
本报讯(记者李春梅文/图)一边是近年来暴发式增长的私家车辆,一边是因历史原因造成的跟不上需求的车位数量,停车难、难停车导致乱停车的现象成为老旧小区通病。8月27日,本报刊登题为《争抢车位起纠纷,占用消防通道遭处罚……老旧小区“头痛”停车难难停车》一文,报道绵阳市富临阳光新城小区因车辆乱停收到消防部门罚单的事后,引起广大市民热议。
老旧小区几乎都有此类情况,物业真成了“背锅侠”,谁能解决处理好此类问题?8月28日,记者再次走访了引起关注的富临阳光新城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和部分业主。
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王敏介绍,自他接手管理该小区以来,首先对小区的车位及常住小区车辆进行了登记整理,拆除了20余处违规安装的地锁,并重新划定了车位线,还在消防通道设置了提示标识,也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出了有序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的倡议书。但是一些业主对倡议置若罔闻,目前尚有60余户常住小区的车主以各种理由拒交停车费。
一部分拒绝交停车费的业主认为:小区停车位属于公共部位,买房子时承担了公摊费,我们的车停在自己花钱买的公摊地界上,为什么还要交费?而另一部分拒交停车费的车主解释:车辆停车时被剐蹭,物业管理不到位,为啥还要交钱?
按照上述小区居民解释,老旧小区停车难的矛盾焦点在于,停车位究竟是归谁所有?是该“先到先得”,还是“固有车位”?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那么,业主该不该交停车费?停车费又用于什么地方?依照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0年7月发布的《物业管理50问》第一问解释:按规划配建的、又没有处置给业主的,车位使用归开发建设单位,停放服务归管理单位。车位归业主所有的,车辆停放服务费归管理单位。占用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和其他场地新划定的车位,其收益归全体业主,管理服务费归物业服务企业。
该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人员向记者出示的凭证显示,该小区每辆车优惠后按800元一年收了场地占用费和管理费,这笔费用收取后,按照与之前的业委会签的合同,每年向业委会缴纳4.5万元。因今年该小区新的业委会换届选举还没完成,这笔费用暂时还未交接。
采访中,业主何大姐表示:“小区物业被罚也有点冤,地盘只有这点大,修房子就固定了,但车辆增加是后来发生发展的,而且有点无限制,这个问题不完全是物业造成的,车位不够是事实,但有的车主为了自己方便有乱停违停的情况,应该对乱停违停车也要有所约束。”
记者近几天走访发现,与富临阳光新城差不多年纪的花园小区、西蜀民居、景福花园等老小区,遍地的占位地锁、被占用的消防通道、挤得如“裤腰带”一样窄的人行通道,这样的景象在老旧小区随处可见。
如何解决这一难题?走访中,也有市民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富临阳光新城的冯大爷认为,要在“螺丝壳里做道场”,整理小区既有边角地、零星地和碎片地,对道路、绿化等进行重新规划后,利用小微地块、边角地增加停车位,为小区内道路微循环、停车位等提供空间。
家住钟鼓楼某单位小区的彭先生曾因停车与邻居发生过纠纷。他建议城市中心的老旧小区因充分利用周边的商场、学校等场所,实行“错时停车”;或者利用有限的空间建智能立体车位。
对老旧小区而言,缓解停车乱象,增加车位是硬件,加强管理是软件。一位从事物业管理多年的资深人士认为:物业管理对于小区乱停车的行为只能进行协调和引导,真正要从根源上杜绝乱停车的行为,相关部门不仅要盯紧物业管理公司,还应当依法追究乱停车个人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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