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需要每年签注

绵阳日报 2020-08-05 07: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安达福)近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市民咨询:租赁房屋人员落户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治安支队工作人员回复:2016年以来,为解决在绵阳市城市城镇务工居住生活,但无住房人员的落户问题,明确在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科创区租赁房屋,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有稳定工作和在绵阳市其他城市城镇租赁房屋,连续居住满半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房屋是指:住建(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成套住房(房屋独立成套,具有单独的门牌号),合租房屋和非住宅性房屋除外。

一市民咨询:申办居住证有哪些条件要求?

治安支队工作人员回复:申领条件: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验后,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制作发放居住证。

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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