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出台餐饮业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
本报讯(记者谢艳)日前,绵阳市出台了《绵阳市餐饮业公筷公勺使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旨在全面推广使用公筷公勺,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提升文明用餐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良好氛围,将使用公筷公勺打造成为“精致绵阳”的城市亮点之一,促进全市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
《规范》适用于绵阳市各种经济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度假村、农家乐中对外经营的餐厅)、火锅店、小吃店、快餐店、面馆,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中央厨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等。家庭聚餐以及农村集体聚餐参照执行。
《规范》要求,两人以上进食共同取用同一菜肴应使用公筷公勺,公筷公勺必须在规格和颜色上明显区别于自用筷勺,材质应符合GB4806.1规定的质量要求。公筷材质宜采用塑料、竹、木、陶瓷、金属等,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长度比自用筷长3-4厘米,公筷粗端宜印(烫)“公筷”字样。公勺材质则宜采用陶瓷、食品级不锈钢,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勺柄长度应比自用勺勺柄长且明显不同于自用勺,勺柄处宜印(烫)“公勺”字样。
《规范》明确,餐饮服务单位应100%配备并提供公筷公勺,主动引导宾客使用公筷公勺,根据餐桌规格、实际用餐人数、菜品类型与菜品数量等实际消费场景,摆放相适应的公筷公勺,采取一人双筷或一菜一筷(勺)等摆放形式。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与私筷、常规公筷具有区分度的“生料专用公筷”;自助餐或消费者自行取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应配置与菜品对应的便于取用的公筷公勺,并尽量配置单独摆放的托盘或托架;宴席、宴会等大规模人群聚集性消费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倡导各取所食,不互夹菜。
对于公筷公勺的使用,《规范》明确,餐饮服务单位应根据就餐人员分餐要求,使用公筷公勺进行分餐;餐饮服务单位应将公筷公勺配置纳入日常备餐流程、摆台标准、出餐流程、上菜流程、引导流程与洗消流程等管理环节;应明确负责公筷公勺相关岗位的基本职责,加强员工日常性专题实操培训。
对于公筷公勺的消毒,《规范》明确,清洗、消毒的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应严格规范公筷公勺的清洗、消毒流程,消毒后的公筷公勺应符合GB14934的要求。公筷公勺应单独存放,在工作台上应有显著的字样标明公筷公勺摆放处,并标注消毒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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