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减刑、假释怎么办? 4单位联合出台《意见》

绵阳晚报 2020-03-24 10:46 大字

本报讯(牛仙记者刘晏男)昨(23)日记者采访获悉,为切实保障服刑罪犯合法权益,落实刑罚激励政策,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绵阳监狱及川北监狱四单位于3月19日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意见》。

《意见》确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绵阳地区的减刑、假释案件的提请、审理应当遵循依法办理与效率并重、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原则;规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监狱报请及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按照严格办理与审理方式灵活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还详细规定了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因减刑、假释而释放的人员,监狱应遵照释放“必接必送”相关规定,做好隔离观察、疫情教育、健康体检、安置衔接等相关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人员释放后的疫情风险。

《意见》出台后,20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川北监狱进行疫情后的第一次减刑、假释的开庭审理工作。本次庭审采用视频开庭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有序进行,最后宣布择期宣判。

疫情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针对疫情的特殊情况出台了制度性的规定,采用灵活、安全、高效的审理方式保证了案件审理的效率。

新闻推荐

小心宠物伤人 专家提醒及时接种狂犬疫苗

本报讯(记者彭雪陈霞)春季是狂犬病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近日,各县(市、区)、园区积极组织开展犬只狂犬疫苗...

绵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绵阳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