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为中小企业抗疫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绵阳日报 2020-02-17 06:57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春梅)新冠肺炎疫情,让绵阳市部分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实际困难,为帮助受到疫情短期影响出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日前,市金融工作局印发《关于全市金融系统服务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人、财、物”的要素保障,出台了精准可行、直击痛点的相关措施,要求绵阳银行保险业机构打好“组合拳”,发挥金融“活水”优势,不断为实体经济赋能,为疫情中受到波及的企业和农户做好“加油站”和“减压阀”。

返工的运营资金从哪来?企业的现金流怎么管好?《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疫情防控有关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物流零售、医疗机构等的对接,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必要生活物资供应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单列信贷规模、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优惠利率(费率)、合理安排融资期限。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规模持续增长。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金融机构要开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流程、快速审批、尽快发放。

《通知》强调,对省确定的承担保供任务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金融机构对到期续贷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现有基础上予以下浮,省财政对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50%的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积极申请运用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损失分担,省财政按地方政府承担损失额的50%给予补助。用好用活应急转贷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产生的损失由省财政按地方政府承担损失额的50%给予补助。

各保险机构如何提高保险保障服务水平?《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要积极排查客户承保及出险情况,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对感染新冠肺炎出险理赔客户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服务时效,及时足额赔付,确保应赔尽赔快赔。对符合承保条件的客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拒保。鼓励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更加优惠全面的保险服务。

《通知》强调,要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各证券机构要加强证监会关于“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等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宣传,引导上市(挂牌)公司依法依规披露疫情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要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客观分析疫情影响,秉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依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要推进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协助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上市申报企业做好信息披露,协助拟上市企业持续加强辅导。要加强债券发行政策宣传,用好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的注册发行“绿色通道”,用好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绿色通道”。

《通知》还要求各地方金融组织,要主动作为,积极补位,围绕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等疫情防控产业链提供相关金融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优化服务流程,合理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适当降低息费水平。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由市(州)、县(市、区)政府给予担保费用补贴,省财政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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