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水域禁渔垂钓是否允许
本报讯(记者胥江)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捕捞。有市民询问,绵阳涪江及其支流属于长江流域禁捕范围,那么对于常常见到的江边垂钓是否属于禁止范围?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咨询时得知,对于娱乐性垂钓目前尚未明确规定禁止,因此垂钓爱好者除了每年3-6月禁渔期之外,仍然可以在天然水域垂钓。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精神,绵阳市全市暂定实行10年禁捕期,在这期间禁止生产性捕捞,目前已完成四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县(市)辖区内164名合法捕捞渔民退捕任务,年底前将完成保护区所在地外的4名合法捕捞渔民退捕工作。“对于天然水域娱乐性垂钓目前尚未禁止。”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但对于采用网、电捕鱼等行为是禁止的,市民发现可向辖区农业农村局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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