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亲生女儿 住手!

四川法制报 2020-01-02 00:36 大字

图据网络请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稿酬父母离婚后,女儿跟随父亲生活,却长期受到父亲的家暴殴打和谩骂,幸亏,当地妇联向孩子伸出了援手。日前,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受理并裁定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妥善解决了这起父亲家暴殴打谩骂亲生子女的家庭暴力典型案件,将家庭暴力对受害未成年人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父母离婚 孩子受家暴

绵阳市涪城区的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白某,在父母离婚后随父亲生活,长期遭受亲生父亲白某某家暴殴打谩骂。今年以来,白某在校学习成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其爷爷6月向绵阳市妇联、涪城区妇联求助。接到求助申请后,涪城区妇联多次找白某的父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深度交流沟通,促使白某的父亲白某某作出了保证,不再家暴自己的孩子。

然而,时隔不久,绵阳市涪城区妇联再次接到学校、社区及未成年人白某本人的求助。针对这种情况,绵阳市妇联指导协助涪城区妇联,立即成立家暴个案专项工作组。涪城区妇联主席晏华亲自带队,多次到学校看望受家庭暴力伤害的白某,与其交流了解思想动态。

保护孩子 法院发出保护令

涪城区妇联安排专业社工多次到学校与白某交流,帮助其疏导情绪,消除顾虑,并协调学校免收白某的学杂费,解决其学习生活问题。在了解到白某已5年多没见过亲生母亲,连妈妈什么样都记不起的情况后,区妇联主动联系白某的生母罗某某见面,与其零距离面对面交流沟通,讲明相关情况和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并转达了女儿白某的心愿。罗某某十分感动,表示愿意站出来承担相关法律义务,保护女儿不再受家暴欺凌。涪城区妇联随即联系在区法院设立的妇女儿童维权站的专业法律志愿者,为罗某某提供法律指导,帮助其女儿白某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涪城区法院在受理白某“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发出了涪城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小浮桥派出所向白某某送达了“裁定书”,并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严厉的批评教育。

蒋明霞 赵银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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