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动员同防艾 健康中国我行动 艾滋病宣传教育核心知识

绵阳日报 2019-12-05 02:56 大字

12月1日是第32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主题是“社区动员同防艾,健康中国我行动”,旨在强调包括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区的优势和作用,强调个人健康责任意识,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力量一起,共同防控艾滋病和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为遏制艾滋病流行和健康中国建设作出贡献。本期,我们请长期从事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所长、绵阳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会长、副主任医师赵西和,给大家科普一下艾滋病防治核心知识。

艾滋病的危害

赵西和说,艾滋病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是一种危害大、死亡率高的严重传染病。2019年1月至10月,我国报告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13.1万例,其中性传播比例超过90%。感染艾滋病会给生活带来巨大影响,需要终身规律服药。

艾滋病病毒会缓慢破坏人的免疫系统,若不坚持规范治疗,发病后病情发展迅速。发病后的常见症状包括:皮肤、黏膜出现感染,出现单纯疱疹、带状疱疹、血疱、淤血斑等;持续性发热;肺炎、肺结核、咳嗽、呼吸困难、持续性腹泻、便血、肝脾肿大并发恶性肿瘤等。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治愈艾滋病的方法,全世界仍无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疫苗问世。

艾滋病的预防

艾滋病病毒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目前经输血传播基本阻断,静脉注射吸毒感染人数逐年减少,母婴传播率处于历史最低水平,性传播成为主要传播途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可通过性交(阴道交、口交、肛交)的方式在男女之间或男男之间传播。艾滋病病毒离开人体后,艾滋病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咳嗽、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蚊虫叮咬不会感染艾滋病。

性病可增加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必须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性病患者或患有生殖器脓疮、溃疡、炎症的人更容易感染艾滋病,也容易将病毒传染给他人。及早发现和规范治疗性病和各种生殖器感染,可以减少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的危险。

避免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可有效预防艾滋病病毒经血液传播。共用注射器注射吸毒是造成艾滋病感染的高危行为。使用清洁注射器或严格消毒的注射器,可有效减少因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的机会。近年来出现的新型合成毒品(冰毒、摇头丸、K粉等)虽然不以注射吸毒为主要方式,但是滥用这些毒品会降低自己的风险意识,性伴数量和不安全性行为的频率会增加,那么也会间接地增大HIV和性病传染的风险。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应及时采取医学手段阻止艾滋病病毒传给婴儿。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怀孕妇女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孕期和产时服用抗病毒药物、住院分娩减少损伤性危险操作、以及产后避免母乳喂养等预防传播的措施,可大大减少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的机会。

坚持每次正确使用安全套,可有效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经性途径传播。

72小时内使用暴露后预防用药可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发生暴露后,比如破损手指沾染艾滋病人的血液、同HIV感染者发生了无保护的性行为,可以使用暴露后预防用药。暴露后预防用药可以有效降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服药周期:28天。服药种类:HIV感染者抗病毒治疗药物,根据当地药品的可及性及医生评估后开具用药方案。服药效果:与起始用药时间密切相关,原则上不超过暴露后72小时。时间越早,保护效果越好。

艾滋病检测与治疗

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是及早发现感染者和病人的重要措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发病前外表与正常人无异,决不能从一个人外表是否健康来判断其是否感染艾滋病。有过高危性行为、共用注射器吸毒、卖血、怀疑接受过不安全输血或注射的人以及艾滋病高发地区的孕产妇,要主动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室)进行咨询检测。国家实施免费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人员,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得到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国家对个人接受自愿咨询检测的信息完全保密。

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及早接受抗病毒治疗可提高生活质量,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一旦感染艾滋病病毒,体内病毒复制即开始,会损害全身多个器官。已有的抗病毒药物和治疗方法,虽不能治愈艾滋病,但实施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有效抑制病毒复制,降低传播危险。国家实施免费的艾滋病病毒抗病毒治疗,对于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均建议实施抗病毒治疗。

权利与义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也是艾滋病的受害者,应得到理解和关心,但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既不道德,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各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社会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不利于控制艾滋病传播。有感染风险的人群因担心受到歧视而不愿检测,不了解自身感染状况,会妨碍其采取预防措施,增加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风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能积极面对生活,甚至产生报复和危害社会的念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得知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应主动告知性伴或配偶。若继续同他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则为故意传播。

(赵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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