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绵阳日报 2019-12-04 07:51 大字

绵阳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绵城国用(2011)第09826号(A宗),绵城国用(2011)第09825号(B宗),绵城国用(2011)第09824号(C宗),现因保管不慎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对此宗土地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到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西分局反映,逾期即补发新证。

高新区涉房维稳楼盘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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