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实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新标准

绵阳晚报 2019-11-25 08:27 大字

本报讯(周涛记者范萌)记者昨(24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绵阳市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行调整,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有提高。新的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目前绵阳市有城市特困人员2735人,农村特困人员21550人。为加大对这些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绵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对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实行新的救助供养标准,并将集中供养人员与分散供养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进行统一。其中,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2元,集中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2元;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00元,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保持每人每月50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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