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美好从一份保障开始”第⑤期 一度想退保差点错失理赔
“退了吧,不想买了。”投保后又想退保,这是不少被保险人都曾有过的想法。但今天这个案例,可以说是一记警钟。
市民李先生于2016年在太平人寿购买了一款防癌保险产品,保费不到2000元,保额12万元。一年后,在第二次缴费前,李先生前往太平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柜面要求退保。李先生认为自己不会生病,平常连药都很少吃,觉得防癌保险很没必要,退保态度坚决。
当时,太平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保费部员工龙娟获悉后,出于为客户的权益着想以及保险人的工作职责,多次与李先生进行沟通交流,强调保险的意义与功用,并展示公司理赔品质服务,用活生生的理赔案例诠释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重要性。最后,李先生同意续保。
天有不测风云。2018年底,李先生感觉身体不舒服,前往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癌症。所幸的是,李先生购买的防癌保险产品没有退掉,在申请理赔后,龙娟为了帮助他理赔尽快结案,多次赶到医院核实信息,最终李先生收到了十余万元理赔款。“幸好有保险,否则我将与这笔不小的费用擦肩而过……”李先生在理赔时,想到当初退保念头还心有余悸。
近日,恢复良好的李先生携家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太平人寿绵阳中心支公司保费部,感谢太平人寿不遗余力地为客户留存住这份保单,为陷入困境的家庭雪中送炭。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退保虽然是投保人的自由,但它会带来很多不利后果。首先是经济上蒙受损失,按《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其次,再投保时交费标准往往会提高,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便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多交保险费;再次,退保后,原有保障随之丧失,保户原本享有的保险权益因此失去,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保户个人及家庭生活将重新回到不安定状态;最后,重新投保时的保险权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若因退保而重新考虑投保长期性人寿保险,其保险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身故、疾病致残或自杀的保险责任免除期将重新计算。某些人寿保险条款,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且不超过规定年龄为条件。保户退保后再投保,可能会因身体状况的变化或超过规定的年龄而被拒保,从而失去获得保险保障的权利。
(唐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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