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绵阳日报 2019-10-11 06: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黄小芹)近日,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明确绵阳市房产税纳税期限与城镇土地税一致。

今年以来,市税务局扎实做好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相关工作,实现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优化办税流程,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据介绍,市税务局将修订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的征求意见稿及时下发至各县(市、区)局,征求基层一线意见,保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顺利开展。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大力宣传政策,保证纳税人应知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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