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产品流通 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
推进农产品流通 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
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农村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一行到供销社调研
□唐安鹰 本报记者 王金虎 文/图
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供销社工作职能作用的了解,近日,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小会一行到涪城区供销社,就新形势下供销社如何发挥职能,切实搞好服务“三农”工作中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和快速的物流渠道及农村产权交易的规范发展两个问题进行调研。
在调研中,八零农庄负责人黄健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农庄生产经营情况。他说,农庄是一个生产经营效益型农庄,以现代设施农业生产为主,大力发展新型、高品质提子(葡萄)种植产业。农庄内的提子(葡萄)严格按国家绿色食品标准进行生产管理。长期以来以游客自行采摘、加盟直营店及与批发商签订产销合同等模式进行销售。目前,农庄可年产提子(葡萄)60多吨,在农庄务工的附近农民每年可增加10000多元的收入。通过与供销社签订合作协议后,在信息、技术、资金、市场、项目、产业发展、产品开发等方面有了保障。而且,随着规模的扩大,参与的农民更多,农民的收入也将会大大提高,这是一件三方获利的好事。
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调研时,庞飞、刘小会一行参观了交易大厅,仔细了解农村产权的交易流程及交易中心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随后听取了交易中心总经理赵东就农村产权入市流转的意义和必要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能定位和平台建设情况、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相关政策、办理《土地经营权证》流程等方面进行的详细汇报。
庞飞、刘小会充分肯定了供销社近期工作,并对后期工作提出了建议。他们认为供销社在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服务实施过程中,一是要立足于自身实际,利用供销社独有的网络优势和社员基础,统筹城乡发展,在广阔的市场中,突破常规,创新思路,找准自我发展的市场和项目,发展自己、壮大自己。农产品流通不畅,不仅直接影响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也成为扩大内需的一大瓶颈。只有尽快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推进流通方式创新,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构建顺畅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对接问题,真正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二是要严格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通过政策宣讲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涪城区镇村干部、农业经营组织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融资等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知晓度,从而进一步提升涪城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服务“三农”的能力。
涪城区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高广泰对涪城区供销社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涪城区供销社党委成员、副主任杨艳郦作补充发言。涪城区供销社办公室主任陈泓宇及业务股工作人员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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