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响亮品牌
本报讯(记者郭若雪)近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为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规范全市文明校园创建、评选、表彰工作,绵阳市日前出台《绵阳市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文明校园创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文明校园创建是绵阳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把学校建设成为锻造理想信念熔炉、弘扬主流价值高地、涵育中华文化家园、滋养文明风尚沃土的有效途径。新出台的《办法》,从总则,创建标准,申报、评选和表彰,常态管理,责任分工等六个方面进行明确,将文明校园各项指标生活化、具象化,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参与、主动创建。
根据《办法》,绵阳市将每年评选表彰一批文明校园,评选的标准是什么?如何进行申报?评选流程有哪些?记者梳理发现,在创建标准中,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和标准重点围绕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
据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绵阳市各地各学校要加大文明校园创建的投入,围绕“六个好”开展创建活动。在校园环境改造、主题活动开展、学校文化提炼等方面着力,使文明校园创建成为绵阳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响亮品牌。
另外,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和表彰方面,《办法》明确提出,绵阳市文明校园的评选按照自查申报、逐级推荐、审核公示、审定批准的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和评选工作将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群众路线、注重实绩,按照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部门审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办法》还特别突出常态管理,促进文明校园建设“硬件”“软件”水平双提升。绵阳市文明校园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获得绵阳市文明校园称号的学校每年须进行一次创建工作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送推荐单位。同时,各地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绵阳市文明校园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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