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遭殃法院调解化纠纷
本报讯(蔡艳何香锐记者邓勇)楼上邻居家漏水,不仅导致市民何先生家吊顶损坏、墙皮脱落,厕所也长期无法正常使用,这让何先生又生气又着急。几次找到邻居协商无果后,他一纸诉状将其起诉到涪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
何先生和康女士同住在涪城区花园路某小区,是楼下楼上的邻居。因为康女士家漏水殃及何先生家,这对原本和睦的邻居最终却闹上了法庭。何先生在诉讼中表示,因为康女士更改排水管道及防水损坏,导致自己房屋渗漏,不仅造成墙皮脱落、吊灯生锈、家具霉变,厕所也长期无法正常使用,已严重影响到了他的生活。为此,他请求法院判令康女士停止对自己房屋的侵害,并赔偿损失3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清楚情况后,考虑到双方系邻居,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启动调解程序。为促成和解,法官细致耐心地分析事实,并从邻里和谐、避免损失扩大等方面进行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被告康女士在固定时间内修复自己家中渗漏处,并变更排水管道,以排除该对何先生房屋的妨害,并赔偿何先生损失1.1万元,何先生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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