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人民生活更舒心更幸福 访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刚

绵阳日报 2019-03-15 06:54 大字

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委组织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重视关心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依托,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得到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充分肯定。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兴刚接受了本报专访。

□本报记者文宇

记者:又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请您谈谈这个年主题的主要涵义。

陈兴刚: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包括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二是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三是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者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四是发挥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推动调查体验、比较试验等评价信息及消费者投诉信息与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的对接,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记者:过去一年,市市场监管部门、市消委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兴刚:2018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委组织围绕民生工作重点,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维权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加大宣传力度,扩大“3·15”维权品牌的社会影响力;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准确把握消费维权难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投诉调解收到良好社会效益。

记者:消费者维权一直是群众相当关注的热点,也是难点。对此,主管部门有何措施最大限度地为消费者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陈兴刚:除开行业自律外,今年,我局将充分利用机构改革的契机,探索建立市、县(区)两级消费者维权中心,确保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并推行“三级调解制”,进一步做实做细消费维权工作,向广大消费者传递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声音。推进消费投诉举报热线“一体化”整合和“智能化”升级,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客服”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担当护航。

记者:2019年1月16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意味着对市场的监管进入新阶段。新机构成立后,绵阳市消费维权工作将围绕哪几个方面展开?

陈兴刚: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今年1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我局将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监管执法。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建立消费环节经营者先行赔付制度,同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儿童老年人用品等领域假冒伪劣产品。

二是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级消委组织作用,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和商品服务比较试验。

三是切实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以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六个一”为抓手,打造一个特色街区、一个景区、一个商场、一个市场、一个企业、一个乡镇,着力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四是扎实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契机,围绕维权法规、社会热点和消费新趋势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科学消费维权理念,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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