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放炮”11人收到罚单

绵阳日报 2019-02-18 06:36 大字

昨(17)日,记者从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因除夕夜部分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绵阳市城区空气中颗粒物浓度持续飙升,至大年初二恢复至空气质量“良”的水平。据悉,2月4日至10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处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1人,罚款1400元。为此,不少市民建议,扩大禁燃禁放区范围,共护蓝天白云。

□本报记者苏东华

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受影响

春节期间,受燃放烟花爆竹影响,除夕夜当晚9时起,城区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快速上升,PM2.5浓度最大增幅为5.7倍,PM10浓度最大增幅为4.2倍。经测算,除夕夜燃放烟花爆竹,使大年初一PM2.5日均浓度较正常水平上升约114微克,PM10上升约132微克。截至2月8日PM2.5平均浓度较正常水平上升约17微克,PM10上升约21微克。

从国控站点浓度变化分析来看,春节期间,城区4个站点的PM2.5、PM10浓度均从除夕21时开始急剧上升,其中市三水厂及高新区自来水公司站点颗粒物浓度变化最为显著。三水厂站点PM10浓度居全市之首,达469微克/立方米,比正常高出370微克左右;高新区站点PM2.5浓度居全市之首,高达384微克/立方米,比正常高出350微克左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人表示,对比近两年除夕夜21时至初一20时PM2.5与PM10平均浓度发现,今年两项指标均同比有所下降。

春节违规“放炮”11人收到罚单

春节前夕,市公安机关提前部署,充分利用媒体、金融机构和酒店LED显示器、道路交通显示牌、出租车顶灯等载体,广泛宣传城区禁放规定,严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2月4日至10日,城区共出动警力1000多人次,在禁放区内巡查守护,收缴非法贩卖的烟花爆竹30多箱(件)及零散烟花500多发,共处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1人,罚款1400元。

据介绍,春节期间共查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小商贩12起,制止燃放26起,批评教育200余人。2月4日晚,游仙区石马派出所现场查获2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处罚,城北公安分局行政处罚4人,罚款600元。

春节前,全市公安机关查获非法烟花

爆竹近万箱(件),在魏城镇幸福街居民集中区查处一非法储存窝点,收缴烟花爆竹3106件、案值近23万元,2名涉案人员被移送起诉。2月2日,公安机关、市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对城区周边进行了集中清查行动,检查二环路以外烟花爆竹销售点110余家,查处非法储存点3个,收缴烟花爆竹430余件,价值3.5万余元,立案3起;同日,江油警方查处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收缴烟花爆竹740余箱,行政拘留1人。

扩大禁燃范围共护蓝天白云

“为持续改善绵阳市空气质量,可以扩大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共护蓝天白云。”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绵阳市应扩大高新区、科创园区等紧靠城区的二环路外郊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尤其加强对永兴、新皂、青义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同时,绵阳市应尽快出台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今年春节,绵阳市继续在二环内禁放烟花爆竹,确实有效果。”71岁的市民陈文华说,城区虽然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不影响年味的浓淡,还能呼吸上清新的空气。“过去没有禁放烟花爆竹时,一晚上吵得不行,浓浓的烟火味呛得人咳嗽,希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规定继续执行下去,并扩大禁放范围。”66岁的市民黄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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