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15万讨债难 搬进“老赖”家一住就三年

绵阳晚报 2019-02-13 08:00 大字

本报讯(何香锐实习记者王敏)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家住绵阳的陈某某借了钱后却玩起了失踪,债主许某讨债不成,举家搬至对方家里,一住就是3年多,奈何仍然讨不到钱,还吃上了官司。近日,涪城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调解。

2015年3月,陈某某因资金短缺,找到自己的好友许某借钱,双方约定按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标准支付利息。2015年6月,陈某某在许某处借款共15万余元,可陈某某仅还款1万余元后就“消失”不见。许某不仅找不到陈某某,连陈某某的妻子也不露面。

无奈之下,许某举家搬至陈某某家里,一住就是三年多,这期间既不支付房租,也不支付水电费,自知理亏的陈某某夫妻只好忍气吞声。2018年8月,陈某某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某搬走,并且支付占用房屋的费用。

涪城法院受理后,进行了调解,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最终许某免除陈某某此前的借款利息并搬出陈某某房屋,陈某某则免除许某占用其房屋的所有费用,并制定了还款计划。

法官提醒,我国宪法和物权法等均对公民合法财产、公民人身权利予以保护,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占他人合法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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