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规划要求》出台 新建小区要配套快递和汽车充电等设施

绵阳晚报 2019-01-10 08:00 大字

记者昨(9日)从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规划设计,依据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绵阳市实际,市城乡规划局编制了《绵阳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规划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并已于近日出台。其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办公用房、物管用房、门卫、公厕、垃圾收集点、市政公用设施、景观绿化、停车设施和幼儿园等。本次《要求》明确了配套设施的布局要求和各类配套指标。对于引导绵阳居住小区功能完善,提升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水平具有指导意义,同时有助于统一审批尺度,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记者兰建春

新建项目应设置快递送达设施

作为2018年绵阳城乡规划重要民生编制之一,记者了解到,市城乡规划局率先梳理了国家最新规范规定,如“结合物业管理配置快递送达设施”、“公厕宜与母婴室合建”、“小区内应实现人车分流”、“停车场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等条款均为首次提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绵阳新建小区的规划建设品质。

《要求》明确,按照省市相关技术条例要求,新建建设项目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门卫用房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2米。新建建设项目,物业服务用房按总建筑面积2%配置,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可分处设置,但位于地面以上部分不低于50%。明确应结合物业管理设施设置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公厕宜与环境卫生设施及母婴室合建

进入一些小区是不是总有不好找厕所的尴尬?这类情况不用再担心了。按照《要求》,明确了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公共建筑(含底商、办公类建筑)必须设置公厕。公厕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全民健身场所附近。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独立式公厕与相邻建筑物间宜设置不小于3米宽的隔离带;附属式公厕应不影响主体建筑的功能,结合主体建筑底层临街设置,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明确要求,公厕宜与环境卫生设施及母婴室合建。

小区内应实现人车分流

《要求》提到,居住人口大于5000人的居住小区应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站,若采用人力收集、服务半径宜为400米至1000米;若采用小型机动车收集、服务半径小于2千米。生活垃圾收集站宜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不宜设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和靠近人流车流集中地区。

《要求》明确,居住建筑可设置停车楼。小区内应实现人车分流,新建小区内部地表不宜设置停车位;停车场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数量不宜小于停车位总数的10%;三层及三层以下高标准居住区,机动车停车位每户应大于1.5辆配置。

按照《要求》,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应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活动场地应有不小于1/2的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托儿所和幼儿园宜布置在居住区内;其生活用房与其它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8米;对于幼儿园这样小体量的建筑,规划允许采用彩度和明度都较高一些的色彩,作为城市主导色彩下的点缀,同时也凸显学校建筑明快、活泼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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