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城区部分交警昨起佩枪执勤
绵阳城区部分交警佩枪执勤
本报讯(记者黄小芹文/图)昨(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经开区万达广场举行城区交通民警佩枪武装巡逻启动仪式。这意味着,从昨日起,绵阳城区部分交警将佩枪开展武装巡逻,依法对治安、刑事案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了多起路面突发治安、刑事案件,这就要求公安交警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通畅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维护道路治安稳定、打击处理突发犯罪的本领和技能。以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交警往往难以第一时间对犯罪现场进行控制,需由派出所或后续巡特警支援。
“交通警察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线实战警种,具有依法佩戴枪支上路执勤执法的权利,可依法对治安、刑事案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交警也能第一时间对现场犯罪进行打击,有效震慑和及时打击各种暴力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据介绍,配枪民警在认真学习各项枪支使用管理规定、加强技能训练、提高实战能力的同时,将在日常武装巡逻工作中,严格执行武器使用要求,严格遵守用枪四项安全原则,确保用枪安全,关键时候善于用枪、敢于用枪,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贡献。
●相关链接
警察使用枪支的几种情形
当人民警察判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经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射击;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李桥臻)近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暨五大爱国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法治培训班开班。据悉,此次培训旨在深入学习修订后的《...
绵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绵阳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