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新增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 药价平均降幅达56.7%,患者负担明显降低

绵阳日报 2018-11-08 06: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桥臻)昨(7)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贯彻四川省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文件,从11月1日起,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品纳入绵阳市医保报销范围。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17种抗癌药品中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17种抗癌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尤其是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不仅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成为入选产品最多的治疗领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降价超过了70%。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而引起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本次新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将大大减轻患癌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新增17种抗癌药基本医保统筹年度支付金额纳入绵阳市36种国家谈判药品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累计限额。新增17种抗癌药需要事前审批,基本医保支付比例为职工医保60%、居民医保40%,每年医保金最高支付10万元,支付方式包括门诊、日间、住院。参保人员因工伤产生的17种抗癌药按照乙类药品类别不计自付比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1月1日至该文件出台前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支付条件的17种抗癌药费用,经认定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后,持购药发票、病种认定表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局申请报销。据了解,市人社局与医院开展合作,已开通1家谈判药品试点药店(位于涪城区卫生巷与西大街交叉路口,另外2家还在建设中),有需要的群众可以进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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