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欠款去抢劫 获刑10年半

四川法制报 2018-10-31 01:02 大字

本报讯(秦家智 赵银熙)被欺骗加入传销组织,花光家庭积蓄还网贷,本是受害人的他却为还欠款实施入户抢劫。近日,由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景某犯抢劫罪一案,经涪城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依法对被告人景某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经审查查明,2016年9月,被告人景某被他人欺骗加入“新时代”传销组织,先后被骗10余万元,其中网贷7万余元,另欠他人3万余元。离开传销组织后,景某于2018年4月至6月在某外卖平台当送餐员,离职后未退还工作服。因无力偿还欠款,景某便打起了歪主意,谋划实施抢劫并在网上购买了尖刀。7月1日晚,景某身着外卖衣装,手提伪装食品袋,身背装有尖刀、扎带、封口胶带的挎包,骑电瓶车在绵阳城区寻找作案目标。当晚9时许,景某在绵阳城区某小区门口见被害人独自一人往小区里面走,便尾随进入小区并同乘电梯。在被害人刚跨出电梯门时,景某便上前勒住被害人的脖子,用尖刀威胁被害人打开房门,使用扎带、胶带绑住被害人,将被害人价值1000余元的手机和200元现金抢走。被害人报案后,涪城警方及时将景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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