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上调失业保险金 每月1320元
本报讯(李亚馨记者张霂语)“我是最近才发现失业保险金上涨了,在失业的10个月里,失业保险金给我生活提供了保障。”昨(22)日,在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办理停保业务的冯会芬对记者说。据了解,随着7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104元上调至1320元,增长19.6%,调整从今年7月开始,9月份开始补发7、8月的差额,10月将全面完成补发。
“我们一直严格落实费率政策,按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去年10月,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市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上调为80%,即从966元上调为1104元,增长14.3%;今年随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绵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104元上调至1320元,增长19.6%。9月份开始陆续补发7、8月的差额,10月将全面完成补发。”失业保险科科长冷静说。
至于如何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冷科长介绍:“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15日内会将资料提交给失保科,并代失业的员工领取《申领通知单》并交给他们本人。失业员工在拿到通知单后,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在规定时间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可以一次性办好。每月16日至25日为当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15日前(含)办理申领手续的纳入当月发放计划,15日后办理申领手续的纳入次月发放计划。”
小贴士
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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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绵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