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锁好好的,家里的东西却丢了…… 女贼利用塑料片开锁入室盗窃获刑

绵阳日报 2018-10-23 08:43 大字

□张倏越本报记者苏东华

门锁没有破坏,家中却被盗了。这不,一名中年妇女采用塑料片划开门锁的方式,多次到居民家中入户盗窃,盗走居民的财物。日前,该妇女被游仙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处罚金3000元,并没收作案工具塑料片15张。

案例采用塑料片开锁入室盗窃

2017年11月,一名中年妇女李某到游仙区某小区,采用塑料片划开门锁的方式,进入小区1栋某单元王姓的家中,盗走笔记本电脑1台。经有关部门评估,被盗电脑价值450元。同年12月,李某又到游仙区另一处小区,趁人不备,采用塑料片划开门锁的方式,进入小区2栋祁姓家中,盗得门禁卡两张。随后,李某又采用相同方式,进入该小区3栋陈姓家中,盗得笔记本电脑1台。经评估,被盗电脑价值1402元。

据了解,李某把所盗的两台电脑销赃于城区一家通讯店。这两台电脑经追赃后,分别发还于王某和陈某某。

2015年1月,李某因犯盗窃罪被涪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本次案发后,李某被游仙警方刑事拘留,随后由市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今年3月,游仙区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请法院依法予以惩处。

判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在法庭上,李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其辩护人辩称,李某当庭认罪具有坦白情节,由于受不良人士的影响,导致其走上犯罪道路,李某已经认罪悔罪,请求法院从轻判处。

游仙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构成了盗窃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李某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李某的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千万不要买铝制和塑料锁芯

“李某随身携带了塑料片,趁居民白天不在家时进行作案。”游仙区法院的法官赵倩提醒广大居民,冬季是入室盗窃案的高发期,居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尽量把贵重物品和现金少放在家中,出门或在家休息最好关好门窗,房门要反锁,别给不法分子“下手”的机会。

那么,如何防止塑料片开锁?记者咨询了一位从事开锁业多年的专业人士陈先生。他表示,从技术开锁来讲,目前A级锁已毫无抵抗能力,B级锁也已被逐步攻破,但C级锁是纯铜锁芯,安全系数相对较高。建议居民,最好换一些质量高的门把手和锁芯,一旦反锁防盗门或者换了复杂锁芯的门锁就很难打开,千万不要买铝制和塑料锁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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