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四川法制报 2018-10-19 01:01 大字

本报讯(龚传茹 赵银熙)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到游仙区法院执行局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拖欠近5年的租赁费8300元及利息,同时法院依其请求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保障王某能够顺利通过参加公务员考试政审程序。2013年12月,原告田某某诉敬某某、王某、王女士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敬某某、王某、王女士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支付原告田某某租赁费8300元及利息。判决后,因3被告均未履行法律义务,田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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