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本报讯(记者张霂语)市民政局近日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提出的收养小孩应满足哪些基本条件,绵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和现行保障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市民咨询:想收养一个小孩,应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复:首先作为收养方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满足以下三种条件之一的小孩可以被收养:可以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孩子或孤儿;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收养双方共同到被收养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申请办理。
一市民咨询:绵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和现行保障标准是怎样的?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绵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城市调整为520元/月,农村调整为320元/月。
新闻推荐
昨日阴雨迎中秋最高气温仅22℃本报讯(夏雪林记者张登军)昨(24)日是中秋佳节。绵阳境内各地阴雨相伴,白天最高气温只有22℃左右...
绵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绵阳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