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650元 最低工资标准涨了

绵阳日报 2018-08-28 07:59 大字

●今年7月1日起实施

调整前

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4元

调整后

月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4元

●最低工资标准

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不包含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本报讯(记者李桥臻)昨(2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4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绵阳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根据方案,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每日75.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7.4元。此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绵阳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2015年7月调整的,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4元。三年多来,绵阳市经济平稳发展较快,城乡居民收入明显增长,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有利条件。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生活水平、促进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提振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培育消费新亮点与拉动内需等具有重要作用。

据介绍,综合考虑绵阳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差异、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因素变化、绵阳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情况和其他市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并结合绵阳市物价上涨的实际,绵阳市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方案,此次最低工资调整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每日75.86),比2015年上涨了270元(每日12.4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7.4元,比2015年上涨了3元。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即使用人单位为大家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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