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首次开展监狱巡回检察

绵阳日报 2018-08-09 07: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郑金容)按照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近日,绵阳市对辖区内的四川省绵阳监狱和川北监狱首次开展了巡回检察工作。

据悉,针对派驻监狱的检察人员可能存在与被监督者“同化”、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四川省选择在成都、绵阳、南充、雅安四个地区检察院启动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四地检察院撤销派驻在监狱的检察室,组建巡回检察组和检察官办案组,重点监督戒具使用、减刑等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

绵阳市在首次巡回检察中设置2个巡回组,通过深入监区巡视罪犯生活、学习、劳动现场,抽查收押释放登记,与罪犯个别谈话,与监区民警座谈等具体措施,对监狱进行交叉巡回检察,确保检察监督全覆盖,避免出现监督不力或监督死角。

如发现监狱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轻微违法违规情况和工作漏洞、安全隐患的,将由巡回检察组组长向监狱统筹交换意见,对需要办理的监督案件,统一由巡回检察办公室分配给员额检察官办理。今后,绵阳市检察机关还将组成巡回组,对绵阳辖区内的两所监狱实现不定期的巡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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