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后醉驾身亡 主办者赔偿7万元

四川法制报 2018-08-07 01:21 大字

去年12月,绵阳市游仙区某镇居民吴某参加朋友陈某的生日宴席,在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独自回家时坠入排水沟内当场身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醉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身亡,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死者亲属将生日宴会举办者和同席4人告上被告席,要求判决5人连带赔偿亲属吴某死亡产生的各种费用60%的赔偿责任共计41万余元。近日,游仙区法院依法判决生日宴举办者赔偿死者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73670元,其他4名同桌吃饭者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本案赔偿责任。 张倏越叶佩林赵银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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