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腾1街区楼盘开发商和业主“躲猫猫”? 市住建局表示:开发商涉嫌不诚信,购房者应及时依法维权

绵阳日报 2018-08-03 08:58 大字

九腾1街区楼盘

□本报记者陈荣文/图

“我们是2016年在涪城区御营坝九腾1街区买的房,当时交了定金和购房款,但是开发商只和我们签了一个认购书,约定是2017年12月30日交房,现在是逾期不交房,也不给我们这10多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多次找开发商讨一个说法,开发商就是避而不见,和我们购房者躲起了猫猫。”日前,御营坝九腾1街区购房者张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2268888反映情况。

购房者反映:楼盘被查封,开发商“躲猫猫”

张女士说,2016年1月29日,她交清了30%首付款和住房维修金,绵阳九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也开具了九腾1街区商品房认购书,“按照约定的时间第二天网签了合同,但是该公司说负责办理我们手续的员工张超辞职离开了,他手上的客户全部转交给另外一个员工王小东,售房部的经理吴倩也表示会尽快处理,但是后来每次去找他们,都以不同借口和理由推迟让我们等,还说认购书上面签订的一切也是公司的正规合同文件,和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本2017年12月30日交房,现在也只修了一半停工,多次找开发商和相关部门,但是开发商避而不见,好不容易露脸,还说房价上涨了,必须涨了价才同意签合同,而实际上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把我们的房子抵押贷了款,法院对该楼盘予以了查封。”

当日上午10时,记者在九腾1街区楼盘现场看到,整个楼盘目前处于停工状态。随后,记者来到九腾1街区售楼部了解情况,已有几位和张女士有着相同购房遭遇的购房者,在这里等待开发商负责人来给一个说法。市民史章红拿出他的购房收据说:“售楼部每天只有一两个工作人员上班,一个负责人都没有,我们的问题就是没有人出面解决,我们维权很辛苦,也很无奈。”记者出示证件采访该售楼部一位女工作人员,这位女工作人员给一位李姓负责人打了一个电话后说:“我给李总汇报了,他接不接受采访我也不知道。”

市住建局:

开发商涉嫌不诚信,购房者应及时依法维权

记者就张女士等反映的上述问题,采访了市住建局房监科刘科长。刘科长说:“无法按时交房。是开发商绵阳九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链出了问题,由于去年绵阳房价上涨厉害,所以开发商要求涨价,是开发商涉嫌不诚信,我们已经约谈了开发商,要求其按照认购书履行合同义务。同时,我们请市住建局法律顾问为张女士等10余户购房者进行了维权的法律知识宣讲,建议他们尽快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待法院认定开发商不诚信行为成立后,市住建局也将依法对开发商不诚信行为作出处罚。”

律师说法:

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并主张损害赔偿

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谢德平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谢律师说,本案中,认购书约定了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开发商已经收受部分购房款,故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开发商不与认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办理商品房买卖交房、过户等手续,故开发商构成违约。认购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开发商双倍退还定金、继续履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过户等义务。认购人也可以主张解除认购书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根据司法实践,可以主张因房地产涨价而产生的房屋溢价损失)。

谢律师还认为,根据认购书第四条的约定:认购人应当于2016年10月10日前向开发商提交购房资料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认购书自行终止,定金不予退还,且开发商有权另行处置相关物业。故认购人在主张权利时,为了慎重起见还须收集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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