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将纳入征信管理

四川日报 2018-07-20 07:13 大字

本报讯7月13日,记者从绵阳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绵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7月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2015年至2017年,绵阳机动车保有量由70万辆增加到89万辆,年均增长率12.7%。非道路移动机械2017年总数增至7804台。2017年,绵阳机动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为10081.49吨,非道路移动机械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为10014.67吨,二者已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为此,绵阳市经过机动车遥感监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摸底调查,出台上述管理办法,明确机动车不得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还提出征信制度管理:将违反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纳入环境征信系统管理。

本栏撰稿本报记者祖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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